9月2日从海口市科工信局获悉,日前,财政部、科技部、工信部、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共同在郑州组织召开了“海口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论证会”,并通过了海口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方案。根据方案,至2012年底,海口市示范运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数量达1050辆。预计各级政府补贴等实施经费投入将达8亿元。
海口市计划2012年建立完善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组织管理体系;3年内实现1050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到公共交通、公务用车、出租车、汽车租赁、景区观光和公共服务等6大领域。
今年作为示范启动年,海口市计划在公交领域首先开展混合动力公交的试点,并逐步建设区域性的功能完备的电动汽车检测中心、电动汽车培训中心和电动汽车城市道路工况试验中心。
根据国家《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公交纯电动车型,混合动力车型,出租车、公务车、环卫和邮政车纯电动车型等中央财政将给予一次性补助。同时,地方政府也将给予配套补助。(记者曹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