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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拟深化纯电动汽车项目准入标准 防范盲目、无序发展
来源:中国网财经 | 发布日期:2018-6-15

  中国网财经6月15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新闻发言人孟玮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回答记者提问。

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 孟玮(中国网 伦晓璇 摄影)

  以下为文字实录:

  记者:

  我们注意到,从去年江淮大众项目获批之后,发改委停止了纯电动车项目的审批,最近网上流传一份关于《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》的征求意见稿,这是否意味着下一步电动汽车的投资审批将重启?下一步会有哪些改变?发改委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政策会有哪些调整?

  孟玮:

  党中央、国务院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度重视。近年来,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工作部署,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,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。2015年,我委制定实施《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》,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新能源汽车发展,推动新能源汽车、智能汽车的关键技术产业化。2017年,按照国务院关于“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”的要求,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《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》,不断加强和完善汽车投资管理,并且开展了新能源汽车企业清理规范工作。应该讲,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下,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
 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加快建设制造强国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,扩大汽车制造业对外开放,完善和规范汽车投资管理,我委正会同有关方面,研究制定了《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》,前段时间,书面征求了有关部门、地方、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。

  这里,我简要介绍一下起草这个文件的主要考虑:当前,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提高很快,市场规模逐步扩大,但也出现了盲目发展的苗头,在这样的背景下,非常有必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,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投资行为,加强技术创新和企业合作,防范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。因此,在起草这个《规定》时,对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的准入标准,比过去的规定有所深化。

  下一步,我们将根据有关部门、地方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对《规定》进行修改,并按照部门规章制定程序的要求,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,经修改完善和审定后发布实施。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,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,支持企业开展合作,依法依规加强监督管理,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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